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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稅繳款書—401、403、404(自動補報補繳繳款書)
- 繳款前請核對各項填報資料,如有不符,請重新修正資料後再列印,不得直接於繳款書上修改,以避免納稅資料與條碼讀取內容不符,致生爭議。
- 本繳款書係供納稅義務人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,補繳營業稅款時適用。
- 自動補報加計利息欄,公庫收款人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,就補繳之應納稅款,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利率,按日加計利息,一併徵收。
- 「統一編號」請正確填寫。
- 繳納方式:請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(郵局不代收)。
- 操作範例(pdf) 、操作範例(word) 、使用環境說明(pdf) 、使用環境說明(word)。